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来源: 时间:2023-05-09
    近日,省司法厅制定出台《河南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应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服务中断、突发事件等情形的处理处置作出明确规定。

    《办法》明确,因停电、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全省或部分省辖市服务中断,热线平台管理机构及各地热线座席管理机构应当即时响应、分类处置,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办法》规定,群众来电咨询中涉及的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案事件、群体性事件及其他可能产生较大不良社会影响的案事件的,座席值班律师应当依法依规解答咨询,安抚咨询人情绪,收集相关信息,并立即报告省辖市热线座席管理员。

    据介绍,2023年以来,全省12348热线平台共为公众提供法律咨询14.13万人次,群众满意率达99.8%,有效发挥了帮助群众预防和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的“前哨站”和“减压阀”作用。

    即时响应分类处置

    《办法》明确规定,因停电、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服务中断:

    具备移动值班条件的,座席值班律师应当立即将来电呼转手机,启用移动座席服务。

    预判30分钟内无法排除故障的,固定座席转移至其他办公场所。

    不具备值班条件的,将故障地电话分流至其他地市座席。

    热线平台管理员收到故障报备后,通知技术部门迅速研判处置。

    故障完全排除后,热线座席当即恢复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