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积极尝试政府服务外包
来源: 时间:2021-12-20

前一段时间发生的江苏卖甘蔗老人的遭遇令人同情。老人在路上卖甘蔗被粗暴对待牵涉出一个话题:政府基层权力是否可以外包?多数人认为不应该。执法权的确不应该外包。但我认为,政府有很多服务可以选择外包,其中有讨论空间。


以上文提到的事件为例,当地将城市环境服务承包给了第三方公司,从涉事公司的工商登记看,其业务主要是清理小广告、清理乱涂乱画乱扔杂物、维护市容整洁等。清理小广告等不需要直接和人打交道,贴小广告者也很容易觉得自己做得不对,但是维护市容整洁涉及面比较广,工作人员要做的事情比较多。如果遇到街道乱摆乱放,有人沿街叫卖,就算市容不整洁,归属于干涉范围,否则就是服务不到位,而这种干涉,传统上又属于城管的管理范围。


城管是一个不讨好的职业,他们出现在媒体上的形象大多是粗暴执法。游街小贩讨生活不容易,城管就是他们的天敌。在深圳经常看到公园里或者景点门口有人售卖物件,遇到保安就一阵乱跑;还有占道经营者,遇到穿制服者就四处躲避。对小贩而言,他们倒不关心是否是真的城管,只要是穿制服的都害怕,毕竟法律只保护那些有正规摊位者的权利。


模糊地带在于,第三方公司似乎做了城管执法者才能做的事情。如果是这样,那的确不大合适,毕竟法律规定,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应当由城管执法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不得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实施,不得安排临时工作人员从事执法工作;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执法权不宜转包,否则容易在执法过程中扭曲。政府服务外包虽然要讲究成本和效率,但更要考虑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