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12345 政府服务热线平台集成服务项目采购比选文件
来源: 时间:2021-04-19
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2021年十堰市12345 政府服务热线平台集成服务项目采购比选文件 创建时间日期: 2021-04-16 12:57:00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2021-04-16 17:04:46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2021-04-19 17:08:59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终止:
比选文件标包: 2021年十堰市 12345 政府服务热线平台集成服务项目公开比选
标包名称: 2021年十堰市 12345 政府服务热线平台集成服务项目公开比选
标包内容说明:
  •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 1.1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1.2项目名称:2021年十堰市12345 政府服务热线平台集成服务项目

    1.3资金来源:自有

    1.4采购预算金额:132万元(含税)

    1.5采购内容:十堰市 12345 政府服务热线平台集成服务

    1.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颁布的行业质量标准。

    1.7交货期: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

    1.8质保期:自终验完成后对本项目提供的集成服务内容执行三年质保。

    1.9支付方式:12345政府服务热线集成服务通过终验支付总额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在三年合同有效期内分2次等额支付。

    分包划分情况:不划分。

    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为含税总价132万元人民币,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具体网址链接: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news/displayNews.do?id=97010&enString=a0af62f1b5009c69b3bd1b2253e1538f)。】

    [1.根据《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暂行规定》,集团公司统一制定评估产品品类目录,须准确填写“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以免影响供应商不良行为在采购实施环节的应用。采购内容无对应的“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的,该信息项应该填写“无”。使用其他格式表述采购内容的,应该注意不能遗漏“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信息的表述。

    2.根据《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暂行规定》,原则上安排不具备MSS系统相关支撑条件的单位暂缓按照该《暂行规定》施行不良行为管理,暂缓施行不良行为管理的单位,可自行删除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涉及的内容。中国电信31省公司、云公司和集团总部职能部门以及采购和供应链管理中心已经具备实施不良行为管理的MSS系统支撑条件,应按《暂行规定》实施不良行为管理。其他集团直属单位、其他集团专业公司截止2020年9月尚不具备MSS系统相关支撑条件,在集团公司进一步通知前,这些单位原则上暂缓按照《暂行规定》施行不良行为管理,必要时可联系集团采购和供应链管理中心质量管理室(010-58502590)确认以最新情况。]

  •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 参选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 具有参选产品的经营范围许可,且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

    (4) 如参选人为分公司,则需法人公司对其出具唯一的针对本项目的参选授权函。

    2.2 一般纳税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盖“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的证明,或税务局官网截图(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承诺能为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4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1.项目存在特殊情况,须对以上条款进行调整的,应事先在采购方案签报中详细说明调整情况,按照内控管理规定审批通过后方可调整。

    2.根据《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暂行规定》,暂缓施行不良行为管理的单位,可自行删除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涉及的内容。]

  •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 比选文件获取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4月16日8时30分至2021年4月19日17时30分(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联系项目经理胡建林获取比选文件,联系电话:18971921238。

  • 参选文件的递交

  • 5.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下午15:00。

    5.2递交地点为:十堰电信分公司十四楼财务会议室。

    5.3本次唱价将于上述参选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邀请所有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 参选人注册

  • 参选人须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 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 联系方式

  •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比选机构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比选机构地址:十堰市邮电街1号

    邮编: 442000

    联系人:胡建林

    联系电话:18971921238

    电子邮件:18971921238@189.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十堰市五堰支行

    账号:1810000509026008812

    比选机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日期: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