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宝:增值电信呼叫中心业务资质办理
来源: 时间:2016-03-08

   2016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对于呼叫中心业务进行了细化。公司宝作为有着十年呼叫中心许可证代理经验的呼叫中心资质代办机构分析之所有有呼叫中心业务细化这一举措,其根本在于我国呼叫中心业务发展迅速,其中离岸呼叫中心业务已逐步成为离岸外包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鼓励市场发展,适应对内对外开放的需求,将“呼叫中心业务”细分为“国内呼叫中心”和“离岸呼叫中心”。

  那么2015年版《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对于呼叫中心业务是如何规定的呢?呼叫中心业务属于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呼叫中心业务是指受企事业等相关单位委托,利用与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连接的呼叫中心系统和数据库技术,经过信息采集、加工、存储等建立信息库,通过公用通信网向用户提供有关该单位的业务咨询、信息咨询和数据查询等服务。
  呼叫中心业务还包括呼叫中心系统和话务员座席的出租服务。
  用户可以通过固定电话、传真、移动通信终端和计算机终端等多种方式进入系统,访问系统的数据库,以语音、传真、电子邮件、短消息等方式获取有关该单位的信息咨询服务。
  呼叫中心业务包括国内呼叫中心业务和离岸呼叫中心业务。
  B24-1国内呼叫中心业务
  国内呼叫中心业务是指通过在境内设立呼叫中心平台,为境内外单位提供的、主要面向国内用户的呼叫中心业务。
  国内呼叫中心业务办理需要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电信业务的种类、业务覆盖范围、公司名称、公司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地址等;
  2、 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公司概况。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情况;
  4、公司最近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及电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会计资料;
  5、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6、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实施计划和技术方案;
  7、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
  8、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9、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10、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
  11、申请经营的电信业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事先审核同意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B24-2离岸呼叫中心业务
  离岸呼叫中心业务是指通过在境内设立呼叫中心平台,为境外单位提供的、面向境外用户服务的呼叫中心业务。
  离岸呼叫中心业务办理审批流程
  (一)申请在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设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经营离岸呼叫中心业务的主要投资者,直接向示范城市所在省、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提出申请,并参照《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电信条例》第十四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送如下材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业务申请;
  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公司概况包括拟从业人员、场地、设施情况;
  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情况;
  (一)申请在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设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经营离岸呼叫中心业务的主要>
  业务发展的主要计划;
  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依法经营承诺书等材料。
  (二)省、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核准后发放经营离岸呼叫中心业务的试点批文,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
  (三)企业的主要投资者凭省、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批文按照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到示范城市主管部门办理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相关手续,并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四)对于一家企业以总分公司的形式在多个试点城市开展离岸呼叫中心业务,由总公司向其注册地所在的省、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和商务部门办理,各分公司不需另行办理申请手续,企业获得经营试点批文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后,各分公司在经营业务前到所在省、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