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香港所有固定和移动运营商正式开始实施新修订的《电讯服务合约业界实务守则》(《业界守则》),以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经过修订的《业界守则》包括以下五方面的改进:
客户终止合约的安排。终止合约的安排不得对客户造成不便,或涉及不合理的拖延,或如按通知终止合约,最多只能向客户征收相关、合理及适当的费用。
新增条文建议服务供应商应在适当情况下在网站提供终止服务申请表,以供客户下载;接受任何书面终止服务要求;迅速认收任何口头、书面或亲自提出的终止服务要求;以及迅速处理有关的终止服务要求,不得作出不合理的拖延。
固定期限合约收取费用的计算方法。明确定义三个业界用词:“计账周期”、“计账周期日期”,以及“最后计账周期”。
如订定的目标生效日期与首个计账周期日期不相同,则须在合约内清楚述明首个计账周期日期(或在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告知客户),以及须在合约内清楚列明在目标生效日期与首个计账周期日期期间,以及在固定期限合约期满日与最后计账周期最后一天期间,收取客户有关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并提供合理详情。
客户迁址的终止服务收费。如服务供应商因未有网络覆盖而无法在客户拟搬迁至的处所提供服务,客户有权选择继续在原址使用服务或终止合约。 终止服务收费应以指定的公式计算或指明最高金额。
客户在签约前应获告知这项收费。
延长合约期、续约或更换合约的确认安排。书面确认将以邮递或服务供应商提供的其他经客户同意的合理方法送递给客户。
非应邀合约的冷静期安排。服务供应商可弹性推行更佳的冷静期安排,为客户提供额外保障,例如服务供应商可提供自与客户订立合约日期起计超过7天的冷静期,以及为透过非应邀到访以外的其他销售渠道所订立的合约提供冷静期。
香港所有主要固定与移动电信运营商自2011年7月起开始实施《业界守则》服务收费应以指定的公式计算或指明最高金额。
客户在签约前应获告知这项收费。
延长合约期、续约或更换合约的确认安排。书面确认将以邮递或服务供应商提供的其他经客户同意的合理方法送递给客户。
非应邀合约的冷静期安排。服务供应商可弹性推行更佳的冷静期安排,为客户提供额外保障。《业界守则》属香港电信行业的一项自我规管措施,由香港通信业的业界组织香港通讯业联会发出,旨在制订对消费者和业界双方均属公正、公平和合理的合约安排,并针对消费者就电信服务合约的各项主要投诉事宜提出改善措施。